法制網訊記者周芬棉 在2013年7月19日中國證券業協新竹售屋會發文規範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之後,針對個別證券公司在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中合規風控措施不到位等情況,證券業協會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在此前規範性文件基礎上,要求券商應加強對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專業服務進行合規風控監測,要求第三方機構承諾,不從事利益輸送、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通知》將自2月17日起實施。
  本《通知》對合作銀行ssd固態硬碟價格資產規模要求進行調整,將合作銀行最近一年末資產規模不低於300億元,調整為不低於500億元。
  因證券公司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需聘用第三方機構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策略、研究咨詢和投資建婚禮企劃議等專業服務。《通知》對第三方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強調該機構應有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體系,有規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同時沒有重大違法違規紀錄。證券公司要對聘用的第三方機構的專業能力和風險管理制度進行盡職調查。
  同時,要求證券公貸款司自己應建立健全日常合規風控監測機制,明確內部投資管理流程,完善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範操作風險和合規風險。要求證券公司還應加強對自己人員的管理,防範道德風險,杜絕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  (原標題:中證協要求券商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規風控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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